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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改扩建项目

文章来源:永清县美华电子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更新时间:2021-12-10 11:10:26

永清县美华电子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清县美华电子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永清县美华电子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永清县刘街乡渠头村;

  4.项目性质:改扩建;

  5.建设内容与规模:利用现有厂房,购进电子废弃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处理设备共计9(台)套。改扩建后,处理规模为3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清县美华电子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230163816;

  地址:永清县刘街乡渠头村。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5301162730;

  邮箱:526813594@qq.com;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路塞纳左岸商业A8#综合楼3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具体意见通过填写并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反馈,《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具体链接如下,并按照公众意见表的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者打印意见表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以发布时间起,十个工作日内为意见提交时间。

  永清县美华电子废弃物处理服务中心(公众)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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